“未缴费及拖欠物业费的住户,物业公司工人为你们服务了一年,不缴费的住户能对得起为你们服务的工人吗……如不缴费,工人将用阴曹地府形式对待不缴费业主!”近日,吉林市船营区银龙苑小区出现一则“另类”物业费催缴通知书,通知书一贴出,在居民中引起了热议。
对此,物业公司表态,“说的气话,但也实属无奈之举。”管理部门则建议,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,可向主管部门反映,拖欠物业费并非明智之举。
“另类”催缴通知:通知书+法院判决书
6日13时许,新文化记者来到该小区,进入大门便能看到花坛上立着一块木板,上面贴着一张物业费收缴通知书。
通知书内容为:“未缴费及拖欠物业费的住户,物业公司工人为你们服务了一年,不缴费的住户能对得起为你们服务的工人吗?凭你们良心,家家都是上有老,下有小,都是需要吃饭穿衣的……如不缴费,工人将用阴曹地府形式对待不缴费业主!大年三十去你家,谁都别想过好年!”
通知书还称,如果逾期拒交,物业公司有一定办法解决,也可以走法律程序。落款是该小区物业公司全体工人,时间为2015年1月5日。
该通知书旁边,还贴着九页法院判决书复印件。从判决书上得知,该小区物业公司为吉林市房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,该公司将小区业主及承租人告上法庭,讨要从2011年起拖欠的近30万元物业费。经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及滞纳金28万余元,被告提起上诉,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。
居民看法:有人无所谓 有人觉得不舒服
如此“犀利”的语言,以及法院判决书,此事在居民中产生了热议。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居民,大家对此事看法不一。
居民李先生说:“物业公司说狠话,贴法院判决书,无非是想吓唬不缴费的业主,我家缴纳了物业费,我感觉无所谓。”
“物业公司想催缴物业费能理解,但说话有点过分。”居民陈女士说,她家也缴纳了物业费,但物业公司的语言,让人难以接受。
不过,也有居民持另一种态度。“不缴费的自然有不缴费的道理,还是觉得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,再有十几天就要过年了,物业公司的做法让人心里很不舒服,应该拿掉。
业委会:
物业费上涨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
据了解,该物业公司贴出告知后,部分业主将该物业公司投诉到政府有关部门。有业主提出,该小区作为封闭小区,小区大门大敞四开,物业没有电话,电子门坏了物业不管,楼道一个月打扫一次,在居民不知道的情况下,随意提高物业费……
对此,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郑玉霞作出了解释:小区南门被撞坏过,现已修复。楼道两天一扫。物业费上涨是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。小区每年楼区的清扫、绿化、下水清淘、院内清扫、清雪都由物业工作人员承担。反映情况的业主,都是长年拖欠物业费的,看到物业公司起诉后,因害怕所以“歪曲事实”。
记者电话联系了她,她表示:“物业公司的用词确实有些不妥,但他们确实提供了许多服务,部分业主不应该拖欠物业费。”
部门说法
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向主管部门反映
吉林市物业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丛福军表示,该物业公司的用词确实不恰当,“这种说法容易引起与业主之间的矛盾,应该改正。”
对于该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,他表示,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过调查,“总体上来说,服务还算可以,但肯定比不了高档小区,毕竟基础设施不够,物业费也很低。”
对于物业费问题,他表示,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,可以向其反映,如果得不到解决,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,拖欠物业费并非明智之举。物业公司维权可以通过仲裁程序,也可以走法律程序。在此,他建议:“业主委员会应该起到纽带作用,向广大业主说明物业服务内容、细则等相关事宜,协调好双方,这样才能长期和谐共处。”
物业公司:说的气话 但实属无奈
对于贴“另类”告知单一事,新文化记者对话了该物业公司,总经理刘众说:“我们用词确实有点过分,说的是气话,但这也是被逼出来的。”
刘众介绍,该小区2000年建成,共有8栋楼,500多户居民。该物业公司2009年接手,起初缴费率达80%,可现在,缴费率下降了许多,欠费率却达到30%。
物业公司内勤负责人刘一群介绍,不缴费的业主大体有几种情况,有房子空着的,有出租后房主不回来的,也有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拒缴物业费的。
“我们想和业主和谐相处,可业主迟迟不交物业费,我们没办法,所以将小区内一家拖欠物业费的公司告上法庭。”刘一群说,但目前那家公司还没有给付物业费,再加上其他居民拖欠的物业费,累计欠费达几十万元。
小区物业公司维修工人张先生无奈地表示,由于物业公司收不上物业费,公司已经两个多月没发工资了。
刘一群坦言,为了维持物业公司的基本开销,他们目前在外面贷款,外债也达到了几十万元。他很无奈地说:“毕竟大部分居民还是支持我们工作的,我们打算过几天把木板拿掉,马上过年了,我们购买了彩灯,到时候,小区内张灯结彩,给业主营造过年的热闹气氛。”